12·4 国家宪法日!京师西安律师普法进行时!
作者:    浏览量:1687   发布时间:2019-12-05     分享到:

        今天是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在陕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的指导下,京师西安侨联联合高科广场物业,在高科广场举办了“零距离聚侨心”宪法宣传开放日活动,现场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宪法知识宣传页等,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

        此次活动是我所策划的“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序幕,旨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提升基层群众对宪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度,推动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我所主任、京师侨联主席李豪,跨境投融资法律事务部主任、京师西安侨联秘书长高卉,京师侨联委员刘文波、王霞、唐庚、王兆雪等出席本次活动并热情解答现场群众提出的关于婚姻、财产、劳动等各类法律问题各类法律问题。

       

 李主任表示,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但要加强自己对于宪法知识的学习,还要积极向身边的群众普及宪法知识,进一步增强普通老百姓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一种全民的自觉行动。

        高主任说,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群众真诚的信仰。近年来,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等,围绕宪法实施和监督,国家一直在行动。律师的工作就是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因此,在省侨联的指导下,我所侨联组织侨联成员深入基层,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日后,京师西安将继续按照省侨联的指导思想和律所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探索律所侨联工作的新模式。


你不得不知的宪法知识


宪法是什么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等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1.在内容上

        宪法规定的是一个国家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

        宪法比普通法更加严格。包括制定机关和程序。


为什么今天是“国家宪法日”?

        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宪法赋予我们什么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包括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5)社会经济权利。


 宪法规定我们要尽什么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侨务工作知识问答

        1.中国侨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代表和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关心海外侨胞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2.侨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3. 华侨是如何定义的?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4. 归侨是如何定义的?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一)“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二)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5. 侨眷是如何定义的?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一)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二)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其范围比照第(一)款。

         广义的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的侨眷是指与华侨、归侨有着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眷属,具体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6. 外籍华人如何定义?

        外籍华人是指原是华侨或外籍华人后裔,后已加入或已取得居住国国籍者。


7. 港澳同胞是如何定义的?

        港澳同胞是指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即在香港享有永久居留权的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虽未取得永久居留权但系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正式移居香港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澳门正式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