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讲竞赛第二期火热开讲
我所筹划开展的《民法典》宣讲竞赛第一期在律所引起《民法典》讨论热潮,第一期参赛选手们的精彩表现得到了评委和律所同仁们的一致好评,给后期参赛的选手们提供了很多的借鉴和经验。
担任本期评委的分别是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法律事务部主任张映雪、证券与公司治理法律事务部主任付保萍、金融与银行法律事务部刘瑾律师、司法实践团队林植恒律师、吕富强律师、秦美多律师。
参加《民法典》宣讲竞赛第二期的青年律师有唐广苏、耿晓伟、赵同项、卫延、刘菲、金钰锟。
下午3点,宣讲竞赛正式开始,主持人刘鑫泽宣读竞赛流程和注意事项,重点强调了宣讲时间的把控和现场互动,从逻辑层次、语调语速、节奏张弛、时间控制、仪容仪表、舞台效果等标准进行综合考核。
《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宣讲人从合同解除权的类型、期限、方式和效力进行阐述。
《头顶上的安全·高空抛物》,以2000年“全国高空抛物第一案”案例出发,阐述“高空抛物”相关法条十年的“进化史”,从确权责任逻辑以及解决方案提出相关见解。
第123条,从知识产权的性质出发,明确知识产权的作用在于阻止他人以特定方式利用知识产权人的智力成果。
第843条至第887条,清楚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的概念、区别。
第1185条,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规定进行理解。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分别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本质、形式和特征举例说明。
《民法典》中借款合同的重大变动,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借款合同的成立;借款合同的利率;借款合同的利息规定。
民法典新增的一个典型合同,保理合同。主要讲述保理合同本次典型化的立法背景、典型化的意义以及本次保理合同的三个亮点。
每位选手宣讲完毕,由评委们逐一打分,接着由评委们统一对每一位参赛选手进行精彩点评。
随后,主持人宣布《民法典》宣讲竞赛第二期评选结果,刘菲荣获本次宣讲竞赛的第一名,耿晓伟位居第二。至此,《民法典》宣讲竞赛第二期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