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错综复杂的各类诉讼案件,
不少法律从业者都存在困惑。
近期,律师朋友们都在关注
新出台的《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指明认定虚假诉讼的具体路径,
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
但理论性的文件不如
实务操作更加直观。
今天,由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战略规划与案件指导部
王朝勇主任为大家开展关于
虚假诉讼罪司法解释最新解读专题讲座
主讲人介绍
划
重
点
2018年12月13日,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邀请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虚假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京师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虚假诉讼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王朝勇律师来到京师西安分所,解读虚假诉讼的最新司法解释,分享相关典型案例。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2次会议、2018年6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不断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民事纠纷后,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成为解决民事纠纷重要途径。部分个人和单位故意捏造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司法工作人员和当事人恶意串通,共同实施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实践中,虚假诉讼违法犯罪行为方式复杂多样,需要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惩治。
《解释》明确,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虚假诉讼犯罪行为。
2018年12月13日上午十一时,王朝勇主任莅临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西安分所全体人员对王朝勇主任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下午三时,专题讲座正式开始。本次实务操作性很强的专题讲座会吸引了多位律师前来聆听,大家对王朝勇主任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同时也积极在会上与王朝勇律师互动。
无论是对新出台司法解释的困惑,还是曾遇到过的实际问题,都咨询了王主任,经过王主任细致深入的讲解,在座律师们都对本次讲座高度赞赏,纷纷表示此次王朝勇主任远道而来,为大家带来的讲座让他们受益匪浅,获得了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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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司静瑶
摄影:马瑶
审核: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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