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西安快讯】我所执行主任刘彩玲被聘为莲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作者:    浏览量:2129   发布时间:2019-09-30     分享到:

2019年9月27日下午,在莲湖区人民法院八楼会议室举行的特邀调解员颁证仪式暨培训大会上,我所执行主任刘彩玲被聘为莲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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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区法院聘任特邀调解员的目的,是要逐步推进特邀调解的社区全覆盖,以构建“法院+专业调解员”共同参与的多元纠纷解决格局,从而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在基层调解组织中落实“枫桥经验”,将大量可能进入法院诉讼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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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卢光武指出,聘任特邀调解员是莲湖政法机关对习总书记所提出的“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更是对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积极探索,标志着莲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有了新模式、新提升。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群说,特邀调解员做百姓信任的知心人,做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做“不穿法袍的法官”,做从善如莲的道德典范,逐步实现“无讼”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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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我所刘主任表示,作为特聘调解员,在日后的调解工作中,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深入分析矛盾成因,加强自身业务学习,让调解温暖人心,让司法深入人心,以专业能力赢得人心,逐步实现“无讼”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