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京师西安律所成功入选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
作者:    浏览量:608   发布时间:2021-09-16     分享到:

2021年9月13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2021年)》的公告,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成功入选,成为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之一。


1.png

为加强和规范宝鸡市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经过公告、申报、初审、审核等程序,经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了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在内的多家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进入名册。

2_副本.png

我所破产管理团队多次举行企业破产管理相关法律知识实务培训,提升团队成员的业务能力,以期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陷入困境的破产企业推动重整;帮助地方政府引导破产企业进行重整或清算;帮助民间债权人追讨债权;帮助公司股东通过清算阻断债权;帮助破产企业法人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等。

1631784633547937.jpeg

此次入选后,京师西安律所将不负厚望,再接再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充分发挥我所专业优势和团队力量,助力保护企业发展,维护股东及债权人利益,为推动宝鸡地区司法破产清算或重整、化解过剩产能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力量,为陕西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京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