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西安律所孙宝成律师受邀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做专题讲座
作者:    浏览量:658   发布时间:2022-03-16     分享到:

2022年2月22日,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孙宝成律师受邀为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主题的讲座,就《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具体执法程序、现场操作环节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此次讲座由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站长郑海平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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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自颁布出台至今,已经过5次省人大修订,2021年9月《条例》修订后,进一步明确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执法权,明确了建筑领域质量安全监管范围,明确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细化了执法过程中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学习掌握好《条例》的内容,熟练应用《条例》的法规条款对质安监督队伍依法监管,为十四五期间建筑领域发展开好头,为进一步抓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案件涉及公共利益,近年来,随着此类案件数量逐年递增,面对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案件审理难度大等现实问题,对建设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律师的专业深度和行业广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京师律师倾力而为,力求打通建筑工程类案件定纷止争的最后一公里!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原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是经陕西省编委陕编发(1988)034号文件批准,于1988年2月成立,11月正式对外挂牌办公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它的工作职能主要是:依法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参与拟订完善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举报、投诉处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省重点工程、站直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的技术服务性工作;指导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