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言|哈萨克斯坦劳工雇佣关系初探
作者:    浏览量:124   发布时间:2023-12-05     分享到: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规范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劳动法》。自 2016 年起生效的现行《劳动法》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自由化。换句话说,《劳动法》规定,劳资关系各方可以就某些规则及其内容的适用达成一致,这从总体上使劳资关系更加灵活。该法的另一个特点是根据创新、经济需求和国际前沿做法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在疫情大流行之后,《劳动法》得到了及时的补充,详细规定了远程工作模式,从而使更多的公司得以应用。


劳动关系的基础


在哈萨克斯坦,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仍然是是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签署,也可以电子签名认证的形式签署。


2.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劳动法》规定。


3.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雇员必须提交一系列相关文件。


4.劳动合同可以是无限期的,也可以是某项工作的期限,可以是临时缺勤雇员的替代期,或是外国劳工劳动许可的期限。


5.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根据雇员类别的不同,可能会有1至6个月的试用期。


6.雇佣程序中还包括雇主签发的命令。在签发命令后,雇主应确保在国家统一的系统中登记劳动合同,如有员工转岗或终止劳动关系,还需要及时在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


外籍劳务许可


      对于外籍员工,应首先获得劳务许可和工作签证(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获得劳务许可的程序和时间约为一个半月左右,而工作许可的期限为一年到三年不等,可以申请延长。劳务许可证的发放和(或)延期取决于外籍人员的能力、资格和职位(管理或非管理职位),以及公司中外籍人员和哈萨克斯坦籍人员的比例。一般而言,发放劳务许可证的主要条件是外籍员工的资格符合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规定的要求(所需工作经验、相应的学历等)。


下列外国公民无需劳务许可即可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从事劳动活动:


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公民;


外国法人实体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的负责人,以及100%外资控股的哈萨克斯坦法人实体的负责人(代表);


因公出差,在一个自然年内出差时间累计不超过 120 个日历日的人员;


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签订超过5000万美元投资合同的企业负责人,以及从事重点领域投资并与投资主管部门签订合同的哈萨克斯坦法人实体负责人。


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只有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劳动合同进行修改,包括调岗、调整工作时间、工资等。


《劳动法》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理由、程序和条件。例如:


经双方协商一致;


劳动合同有效期到期;


雇主主动终止;


与雇员调往另一雇主有关;


雇员主动终止劳动合同;


不可抗力;


雇员拒绝继续劳动关系;


       法律规定的情况外的调岗,违反劳动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等。


在这方面,《劳动法》尤其关注雇主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种终止方式有 29 种理由,采用其中任何一种理由都意味着雇主必须遵守某些程序和限制。特别是,雇主无权解雇孕妇、子女未满 3 岁的妇女、抚养未满 14 岁子女(残疾子女未满 18 岁)的单身母亲、抚养特定类别无母亲子女的其他人。


总体而言,《劳动法》更为关注劳动者的权益,尤其是在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等方面给予劳动者更多保障。同时,哈萨克斯坦《劳动法》相较其他前苏联国家而言有所进步,能够根据社会的雇佣现象和趋势不断更新。

在赴哈萨克斯坦投资前,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合法合规运营,避免因对相关政策不熟悉、雇佣不规范等遭受处罚和劳动纠纷。


【参考文件】

Doing Business in Kazakhstan 2023,GRATA INTERNATIONAL.